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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︰有人用以下經文強調基督徒要無條件地順服在上有權柄的,對嗎?

彼得前書2:18 "你們作僕人的,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;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,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。" 不管怎麼樣都要順服,"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",甚至講 "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",就是受怨屈也要順服。

另外舉了一個順服的榜樣---撒拉。 "一個大家族的女主人,卻稱呼亞伯拉罕為主,凡事順服自己丈夫——跟隨丈夫來到迦南,行走信心的道路,共渡艱難。在亞伯拉罕作出錯誤決定的時候,稱她為妹妹,結果被法老帶進來王宮,撒拉還是順服了丈夫——順服人,但從根源講是順服神。彼得評論: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,戴金飾,穿美衣為妝飾, 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、安靜的心為妝飾,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;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,順服自己的丈夫,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,稱他為主。你們若行善,不因恐嚇而害怕,便是撒拉的女兒了。(彼前3:3-6)"

請問撒拉順服法伯拉罕被帶入王宮,合神的心意嗎?如何正確解釋 "那乖僻的也要順服" 的經文?基督徒是否要愚忠,絕對順服?

答︰對於在上有權柄的,基督徒應該順服,但不是無條件的順服。

1. 在上有權柄者所要求的,若違背我們的信仰,就不能順服。例如彼得和眾使徒不順服大祭司(徒5:29);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不順服巴比倫王(但3);但以理不順服王的禁令(但6:10);末世基督徒不能順服敵基督,受666的印記(啟13:16-17; 14:9-10)。歷史上無數的殉道者,就是最美的見證。

2. 在上有權柄者所要求的,若違背我們的良心、理智,也不能順服。例如亞比該沒有順服丈夫拿八的決定(撒上25);米甲沒有順服父親掃羅交出大衛(撒上19:14);掃羅的臣僕不肯順服掃羅去殺祭司(撒上22:17);喇合沒有順服耶利哥王交出探子(書2);收生婆和摩西的父母沒有順服法老殺掉嬰孩(出1:17; 2:2)。

3. 彼前2:18的 "僕人",原文是 "奴隸",在當時奴隸是主人的財產,完全沒有人權。奴隸信主後,在靈裡成為自由人,但在現實生活中,仍應謹守分際,凡事順服主人,以免基督信仰遭到毀謗。今天我們是自由人,如果一家公司實在待不下去,乖僻的老闆我們順服不來,大可以選擇另謀高就,不必強迫自己做違背良心的事。

4. 妻子作為丈夫的幫助者,應該發揮智慧補丈夫的不足,不是一味盲從,那就不是在幫助丈夫了。撒拉順服亞伯拉罕,被帶入法老的王宮,她像柔順的羊羔,犧牲自己,為了保全亞伯拉罕,結果神出手保護她,為她伸冤。我認為她的順服,有相當成分是出於高貴的情操,不是盲目的順服。

順服是一項很寶貴的生命學習,但不能因此抹煞自己的良知,盲目的順服,這反而會中了撒但的詭計,破壞我們的生命和長進。我們需要在屬靈的智慧和悟性上不斷成長,愚忠是一種怠惰、拒絕成長和負責的表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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