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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︰聖經很多地方都提到不可以試探神,瑪拉基書 3:10說可以試看看,所以試探神跟試試看是不是不一樣的?

答︰「試探神」是在沒有神應許或吩咐的前提下,做事強迫神回應。瑪3:10的「試試神」是根據神的話做事,試試神是否會照祂所應許的回應。

所以當神吩咐祭司踏入約但河,祭司「試著」踏入河水,這不是「試探神」,乃是對神話語作出信心的回應,結果河水果然分開。如果神沒吩咐,我們就走進一條河,希望神讓我們如彼得一般走在水面上,這就是「試探神」,後果當然我們得自負。

即使魔鬼用「神的話」激動耶穌從殿頂跳下去,因為那話不是神對耶穌的rhema,所以耶穌說:不可試探主你的神。

問︰十一奉獻是一種對價關係嗎?想說這樣不就跟我以前信別神一樣, 但基督所說的這位神與我的關係是父子關係,應該沒有對價關係。

守十一奉獻是代表要守律法嗎?大衛鮑森講道中有提到基督徒是甘心感恩的奉獻,如果要守十一奉獻,那就要全守,但要全守住摩西律法,我是做不到。

答︰如果十一奉獻後,我們沒有倍數回收,我們還會繼續十一奉獻嗎?如果不會,我們的心就是存在對價關係;如果會,我們的心就不存在對價關係。

所以一個人奉獻財物給神,心態很重要,雖然我們的確會因奉獻而領受更多祝福,但如大衛鮑森所說,這是甘心感恩的奉獻,不是交換利益,不是守律法規條。

關於這方面,你可以參考倪柝聲《初信造就》的〈理財之法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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