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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︰關於吃祭偶像之物:想請教幾件事情:林前八章好像是能夠吃偶像之物,為著良心軟弱的人最好不吃。但是林前十章裡面好像又不能吃。

1.如果憑著知識,可以吃偶像之物嗎?就是不去管良心軟弱的人,我憑著知識可以吃嗎?

2.根據十章裡面的教導,到底可以吃還是不可以吃 ?

答︰也許可以這麼說:根據第十章,為著基督徒分別為聖的見證,我們不吃公開祭拜(廟會或祭典)的東西。 根據第八章,如果是商業用途(市場上販售)的食物,即使出售前曾經在異教儀式中祝謝過(如伊斯蘭教對清真牛羊肉的處理),我們都可以吃(只要不傷到自己或別人的良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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