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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︰我們教會有些年輕人認為醫治與基督的救贖無關,救贖不包括醫治!不知這種說法是否正確?

答︰主耶穌在地上時醫病趕鬼,也把這權柄賜給祂的門徒,並應許信祂的人「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」(可16:18),可見神不僅能夠,也樂意以超自然的方式醫治人,直到今日沒有改變,這是無庸置疑的。所謂「基督的救贖不包括醫治」,我想論者大概是想表達以下意思:

「如果基督的救贖包括醫治,那麼凡信主得救者也都該得到醫治,但顯然有許多愛主的基督徒(包括提摩太,甚至保羅)並沒有病得醫治。可見靈魂得救和病得醫治是兩回事,前者是基於基督已付清贖價的事實,故信者皆能有分;後者則是基於神的意願,不是信者可以任意支取的,所以不是人人有分。」

這樣說可以輕易解釋為何不是信者都得醫治,但會削減人得醫治的信心,以致不易見到神跡。事實上,二十世紀初爆發的神醫運動,就是當人體認到醫治也是救恩的一環時,就大量經歷到醫治的神跡。我們因此可以放膽「宣告」、「支取」主所成全的醫治,而非沒有把握、弱弱的「祈求」神施恩醫治人。

主既承擔了我們的罪,自然也就承擔了罪的產物:疾病和咒詛。

 「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,說:他代替我們的軟弱,擔當我們的疾病。」(太8:17)

 「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(加3:13)

可見病得醫治是伴隨罪得赦免,醫治確實是救恩的一部分。但這樣怎麼解釋有些愛主的人不得醫治呢?

也許我們可以這麼形容:救恩就像神給我們的一組禮物,其中的主體可以打開即用,配件卻須先激活(activate)才能啟用,甚至對某些人而言,這些配件可能只是備而不用。禮物的主體就是靈魂得救,附屬的配件是病得醫治和脫離咒詛,後兩者需要我們去宣告(激活),使神的logos變成rhema,才會產生功效;對某些人而言,神甚至會留下疾病不醫,是因祂有更好的計畫(醫病和神的個別計畫不相容)。不論如何,這些主體和配件都屬同一package。

問︰有人說,在新約神不再用疾病管教兒女,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擔當我們的疾病。所以疾病是從罪、魔鬼或個人的疏忽而來!請問林老師這樣的觀點能不能接受?如果神的兒女患病了,他認為疾病是神給的,那麼什麼時候神會撤走疾病的管教呢?

答︰「疾病是從罪、魔鬼或個人的疏忽而來」,和「神用疾病管教兒女」,兩者沒有衝突,可以同時成立。林前5:5證明:新約時代神還是會用疾病管教祂的兒女,這病是出於罪,也是撒但的攻擊,但同時也是神所許可的管教。保羅身上的那根刺(可能是疾病),也是神容許撒但的差役攻擊保羅,以免他過於自高。總之,雖然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擔當我們的疾病,但神也保留使用疾病管教我們的權利。

有些疾病會因著我們認罪(雅5:16)或饒恕人(太18:34-35),就得著醫治;有些疾病是防止我們驕傲自大,可能會伴隨一生;有些疾病是試驗我們的信心(路18:1-8),我們當堅定相信、宣告神的醫治,直到醫治臨到。每個人狀況不同,最要緊的是自己要從神得著啟示(話),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裡。所以我們要與神保持活潑的溝通,萬事才能為我們效力,使我們得益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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